基層用藥限制將放開 可選一定比例非基本藥品
發布日期:2014-11-06 點擊數:2872
國家衛計委藥政司相關負責人日前在完善國家藥物政策座談會上透露,在全面配備、優先使用基本藥物的前提下,基層醫療機構可以在醫保目錄范圍內使用一定比例的非基本藥物。
我國從2009年公布《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版)》后,開始全面推行基本藥物制度,但從實際情況來看,由于基層衛生醫療機構用藥受到限制,病人看病變得更不方便,“零差率”和“收支兩條線”也削弱了基層醫療人員的積極性,使其門診和住院服務大量減少,人們紛紛涌向大醫院進行就診。
“基本藥品目錄本身就是多余的”,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顧昕表示,“醫保用藥目錄和新農合目錄中已覆蓋治療常見病、多發病的安全有效的藥品,涵蓋的藥品種類遠多于基本藥品目錄。而看病貴和‘以藥養醫’的現象也并不是基層醫療機構造成的,病人一般不會去基層看如腫瘤這樣的重大疾病,基層本身也不會給病人開價格昂貴的藥,這些現象的產生主要還是與政府定價不合適、缺少激勵機制有關,醫療服務項目應由買賣雙方定價,限制基層醫療機構用藥只會限制它們的發展”。
據了解,以往作為基本藥物制度改革“范本”的安徽省日前發布了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方案,并將醫保目錄、新農合目錄與基本藥物目錄進行整合,不再區分基本藥物和非基本藥物。藥政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完善基層藥品使用政策的同時,將繼續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鼓勵醫療機構全面配備和優先使用基本藥物。